关于变更志开成长2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来源:  作者:志开投资 发布时间: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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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志开成长2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北京志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管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志开成长2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目前处于正常存续阶段。现根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十七条规定,我司拟变更本基金投资限制,增加投资场外衍生品相关投资限制。变更安排如下:

一、基金合同变更方式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的效力、变更、解除与终止”章节“基金合同变更方式”中约定因法律法规变化原因变更基金合同的,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可直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我司依据前述约定开展本次基金合同变更工作。

二、基金合同变更内容

    1、“第二节 释义”新增“同一资产”表述。

    2、修改 “第十一节 基金的投资” 章节中“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3、修改 “第二十节 风险揭示”章节中“(三)基金投资风险”。

    基金合同变更详细内容详见附件。

三、基金合同变更生效程序

我司将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7】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本次合同变更的征询意见。我司已设置【2024】年【7】月【18】日为临时开放日,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合同变更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赎回其所有基金份额。本次赎回不受份额锁定期限制并且不收取赎回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7】征询期内回复意见或未在【2024】年【7】月【18】日临时开放日当日赎回本基金的,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合同变更。

基金合同变更事项自征询意见函指定的日期届满的次工作日开始生效,对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北京志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